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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中药能吃蒜吗?中药治疗的优势有什么?[图]

zcy 2017-7-17 9:45:25 中药大蒜治疗 我要评论(0)

现在人们越来越愿意相信中医也越来越愿意喝中药了,毕竟中医传承千年也是有它的优势的。我们平时生病了喝中药也要多注意中药的注意事项。因为不管是什么药都会有和其他东西不能一起服用的。那么喝中药能吃蒜吗?中药治疗的优势有什么?

喝中药能吃蒜吗?中药治疗的优势有什么?(1)

1、喝中药能吃蒜吗

1、为了保障中药的疗效使其更好的发挥其治疗作用,服用中药时是需要对一些食物忌口的,通常应该注意的有以下几点,服中药煎剂及丸药时,宜忌生、冷、油腻。因为生、冷类食物刺激肠。影响胃肠对药物的吸收,油腻食物不易消化和吸收,而且油腻食物与药物混合更能阻碍胃肠对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,从而降低疗效。服白术时忌服大蒜等。

2、不是一定不能吃,但要看体制,因为蒜本来就是药食两用的东西,病患者不宜吃,非细菌性腹泻不宜吃,眼病患者不宜吃。一般的补气养血等,还是要注意不要喝等,也要注意合理的饮食不要辛辣刺激,基本对其要求不大的。

2、中药治疗的优势

1、安全、副作用少:

由于中药外治是施于体表,它可以随时观察其适应和耐受情况而决定去留,不会像内服药物,如不对症,发生副作用时处理比较复杂,外治只要施治配药得当,是比较安全的,一般很少有副作用。

2、对胃肠道无损伤:

病人服药,首先入胃再吸收,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损伤是令人头痛的问题,尤其一些病人胃的情况不好,又非要服药不可,往往陷入治病必服药,老病未治好,胃病又成的两难局面。那么药物外治就不存在这一问题。俗话说“良药苦口利于病”,服药的痉对许多病人是难以长期忍受的,中药外用可以起到“良药治病不苦口”。

3、煎中药的注意事项

1、煎药的火候

煎煮中药有“武火、文火”之分,急火煎之为“武火”,慢火煎之为“文火”。一般先武后文,即开始用大火,煎沸后改用文火。不同的方剂需用不同的煎煮时间。治疗外感表证的发汗解表药煎煮时间宜短,治疗虚证的滋补药煎煮时间宜长。

2、服法有讲究

煎好的剂一般宜在饭前一小时服,对胃肠有刺激的药物宜在饭后服,滋补药宜空腹服,安神药宜在睡前服,慢性病宜定时服。一般一剂分2~3服,一日一剂,如遇特殊情况,可以一日连服两剂,以增强疗效。通常中药汤剂应当温服,而针对具体情况也可凉服。

3、煎中药为什么要加锅盖

一些人在煎中药时,为了操作方便,常不盖锅盖。为此,中医师提醒患者,煎中药时莫忘盖锅盖。经研究,绝大多数植物类中药,如木兰科、芸香科、菊科等植物都含挥发油。挥发油在医学上具有驱风、抗菌、消炎、镇痛等作用。但是,挥发油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小,绝大部分挥发油的比重都比水轻,所以很容易随水蒸汽一起蒸发出来,如果煎中药不盖锅盖,中药内的有效成分便易随水蒸汽“跑”出去,降低药物疗效。

4、吃中药不能吃什么

1、生冷类食物

此类食物性多寒凉,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,故适合热证疾病。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,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,当禁忌。如白萝卜性寒,具有消食、化痰、理气之功效,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,岂不寒上加寒,胃肠功能更差。另外,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,由于药性相恶,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,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。

2、辛辣类食物

此类食物多辛热,有通阳健胃之功效,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,散气耗血,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,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、温病、痔瘘、痈疖患者等。此类食物包括葱、蒜、韭菜、生辣椒等。如辣椒属热性,若有发热、便秘、尿短赤、口干渴、唇燥、咽喉肿痛、鼻衄、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,必然会加重“上火”症状,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,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。

3、发物类食物

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,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,其“发”亦有异。如肝阳上亢、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、猪头肉;疔、疖、疮、痈等皮肤疾患者,当禁吃香蕈、蘑菇、笋、公鸡肉、猪头肉、母猪肉,否则会加速红肿、生脓;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,因南瓜含有糖分,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,对胃肠有刺激。

5、喝中药期间的禁忌

1、辛辣类:

此类食物多辛热,有通阳健胃之功效,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,散气耗血,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,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、温病、痔瘘、痈疖患者等。此类食物包括葱、蒜、韭菜、生姜、酒、辣椒等。如辣椒属热性,若有发热、便秘、尿短赤、口干渴、唇燥、咽喉肿痛、鼻衄、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,必然会加重“上火”症状,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,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。

2、鱼腥类:

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,且含有异性蛋白,易引起过敏反应,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,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,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。此类食物有黄鱼、鲤鱼、带鱼、蚌肉、虾、螃蟹等,而鲤鱼、沙丁鱼、鲇鱼、黄鱼、螃蟹、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。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。

3、发物类:

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,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,其“发”亦有异。此类食物有蘑菇、香蕈、笋、芥菜、南瓜、公鸡肉、猪头肉、母猪肉等。如肝阳上亢、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、猪头肉;疔、疖、疮、痈等皮肤疾患者,当禁吃香蕈、蘑菇、笋、公鸡肉、猪头肉、母猪肉,否则会加速红肿、生脓;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,因南瓜含有糖分,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,对胃肠有刺激。鉴此,“发”者,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。

4、生冷类:

此类食物性多寒凉,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,故适合热证疾病。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,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,当禁忌。如白萝卜性寒,具有消食、化痰、理气之功效,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,岂不寒上加寒,胃肠功能更差。另外,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,由于药性相恶,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,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。

5、油腻类:

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、油炸的硬固食物。油腻有损脾胃健运,故凡外感疾病、黄疸、泄泻者当禁忌。油煎、油炸之食物质硬、燥热,不易消化,胃肠有病及“上火”者忌食。

6、酸涩类:

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,故胃酸过多、胃肠溃疡患者禁食。涩者,大多含鞣质。如茶叶含有鞣质,而浓茶含量更高,与中草药同服时,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、生物碱、重金属结合产生沉淀,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,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。因此,在服用中草药时,一般不宜与浓茶同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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